譚惠珠稱三權分立為判案原則 陳文敏憂影響司法獨立
發布時間: 2020/09/02 15:55
最後更新: 2020/09/02 19:09
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,香港沒有三權分立,而是三權分工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稱,三權分立只是法院判案原則,不應放大成為政治體制的描述。而香港大學法律學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則認為,林鄭對三權分立有所誤解,質疑當局欲改變觀念。
譚惠珠接受電視訪問稱,三權分立概念,只是於判案時才應用的原則,法官審判時不希望受干預,認為不應將審案的原則,放大成香港的政治描述。
翻查資料,譚惠珠曾在1984年稱,維持香港安定與繁榮,是有賴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。她解釋,當時《基本法》仍未起草,以英國制度了解情況並不貼切、正確,直至1985年才訂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政架構。
陳文敏則指,林鄭月娥的說法如玩文字遊戲,認為特首對中央負責,與三權分立無關,因為三權分立是指制度的權力分布與制衡,並不是指內地與香港的權力分布。
他續指,三權分立下,政策的制訂及執行由行政機關負責,但不等於特首或行政機關,是凌駕於立法與司法機關之上,憂慮未來本港法院會受壓,令香港的司法獨立被削弱和磨滅。
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,香港一向奉行三權分立,當中以司法獨立最重要,法官不會與行政或立法機關配合,獨立行使權力。他批評,林鄭月娥說法是混淆視聽。
資深大律師、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指,香港權力來自中央,從憲制安排而言,確實沒有三權分立,但以三權分立作政治概念,當中有互相制衡的精神,而香港內部治權,則有某程度的權力分隔及互相制衡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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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宛彤